據台媒4月19日報導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保外醫治卻舉行記者會為公務機要費案喊冤,引發議論。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昨天質詢台灣“法務部長”蔡清祥,質疑“法務部”執法有雙重標準。蔡清祥表示,陳水扁保外醫治規定的“不受訪”文字敘述並不明確,會請矯正機關就個案深入了解。
台灣民意機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邀請“法務部”、“司法院”、檢警調就“司法審訟制度興革及提升檢警調打擊犯罪能力”報告,陳玉珍對陳水扁舉行國際記者會、嘉義市議員戴寧奔喪風波,質詢蔡清祥是否司法碰到民進黨會轉彎。
陳玉珍說,陳水扁保外醫治規定不可以接受媒體採訪,扁卻舉行國際記者會,如果陳水扁可以開記者會,所有保外醫治的受刑人就應該比照,這樣執法才會一致;執法標準一致,民眾才會對司法有信心。
陳玉珍還說,戴寧配戴手銬、腳鐐去奔喪,社會觀感不佳,如果矯正署處理的模式“有的這樣、有的那樣”,司法就不會有威信。
蔡清祥答詢表示,當時“矯正署”對陳水扁訂下的保外醫治規定,確實是不接受采訪,但文字的敘述上,並沒有很明確,開記者會也可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針對個案會要求“矯正署”去深入了解。
蔡清祥說,戴寧是否帶手銬、腳鐐奔喪,“機關首長”可有裁量審酌權,要看羈押疑犯的需求是什麼,矯正機關對羈押禁見被告上戒具的法源依據是羈押法,不過,必要時,如果可以達到戒護目的,也是可以彈性處理。
針對蔡清祥的答詢,國民黨“立委”李德維直批是活生生“曲解法令”;民進黨“立委”黃世傑則說,每個個案不同,監所裁量空間大,應由“矯正署”來認定。
李德維表示,蔡清祥的說法只是開脫之詞,“保外醫治者不得接受采訪”已經非常明確,開記者會難道不是受訪的一種?蔡清祥講這種話,已經有違“法務部長”的高度,既不正確,更不恰當。他質疑,這麼多保外醫治的受刑人,有誰跟陳水扁一樣?假如“法務部”還為特權者開脫,就是司法最大的悲哀。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陳水扁保外醫治爭議很久,都在灰色地帶打擦邊球,制度應建立,不要破壞制度,若考量台灣地區前領導人的特殊性,可以考慮特赦來解決,政治問題用政治解決,否則會爭議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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