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疫情趨嚴,台教育部門於4月12日放寬標準,高中以下一視同仁,並未考慮小學及幼兒園學生未施打疫苗的差異。台教育部門緩頰表示各地方政府及各校得彈性調整,但須提報教育部門應變小組同意。教育部門不斷強調學生受教權,又不讓學生參與行政部門停課標準研議及各校停課決定。年幼的孩子沒有疫苗,稍長的兒少無從發聲,學生只能身兼疫苗孤兒與防疫局外人。 從2020年1月“指揮中心”函釋各校應成立防疫小組,這三年仍未能使校園防疫步入正軌。防疫小組成員沒有法規限制,學校大可自作主張,不邀請學生、家長參與。防疫小組權限則從物資整備,到取消學生大小活動,改變考試方式,甚至決定是否停課、停課範圍與長度、調整成績評量比例,影響學生權益甚鉅。 高中、大學會議若作出停課及影響成績等重大決定,應適用相關法條規定,學校若召開與學生學業、生活、獎懲有關會議,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中小學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務的表意權。 教育部門最新措施,說明若有確診者足跡,該班停課“一到三天”;符合更嚴標準,該校停課。誰來決定是否停課、停課多久?在防疫小組諸多疑竇未解下,教育部門猝不及防,要求各校設立防疫長。可能往後連在校園,也是指揮官一人說了算吧! 回歸教育部門自身,如2021年6月召開開學日延後諮詢會議,教育部門邀集地方政府代表、校長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唯獨缺少學生代表。當學生連至關重要的受教權被影響,都無從表達意見,教育部門稱不上重視學生。 高中及大學防疫小組均應依法納入學生代表,中小學宜適時聽取學生、家長意見。教育部門則須盡快說明防疫小組權限及組成方式,並設立學生代表,使學生能參與各項政策決議。教育部門對學生受教權的注重,從尊重各教育階段學生意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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