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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與食物的交互作用_服用藥物的飲食禁忌你知道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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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dss 发表于 2024-8-28 06: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三、臨床常見藥物的配伍禁忌
  1.β-內酰胺類藥物與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腎小管的分泌減少、血液濃度增加、作用時間延長。因此,二者合用時,應註一想就硬 保羅v8 印度學名藥 viagra 德國必  邦德國黑螞蟻生精片 汗馬糖 必利吉 雙效偉哥 韓國霸龍參 韓國奇力片 奇力片 催情噴霧 迷情噴霧 迷情水 液體春藥 粉狀春藥
意減少前者的用藥劑量。
  2.β-內酰胺類藥物不可與酸性或鹼性藥物配伍。如:氨基糖苷類、氨基酸
  紅黴素類、林可黴素類、維生素C、碳酸氫鈉、氨茶鹼、麩胺酸鈉等。因此,輸液時只能用生理食鹽水溶解藥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3.氟氯西林勿與血液、血漿、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其他β-內酰胺類藥物也應注意。
  4.頭孢菌素類(特別是第一代頭孢菌素)不可與高效利尿藥(如速尿)合併應用,以防止嚴重的腎損傷。青黴素類中的美西林也不可與其配伍。
  5.頭孢西丁鈉與多數頭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應用可致抗菌療效減弱。與氨曲南配伍,在體內外均起拮抗作用,與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紅黴素、萬古黴素等,在藥效方面不起互相干擾作用。
不宜與具有耳毒性(如紅黴素等)及腎毒性(如強效利尿藥、頭孢菌素類、右旋糖苷類、藻酸鈉等)的藥物配伍,也不宜與肌肉鬆弛藥或具有此作用的藥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強。本類藥物之間也不可互配伍。
  7.去甲萬古黴素與許多藥物可產生沉澱反應,因此含本品的輸液中不得添加其他藥物。克林黴素不宜加入組成複雜的輸液中,以免發生配伍禁忌;此外,本類藥物與紅黴素有拮抗作用,不可合併應用。磷黴素與某些金屬鹽可生成不溶性沉澱,勿與鈣、鎂等鹽搭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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