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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詐領148萬餘元新台幣助理費,國民黨台中市議員冉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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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78963 发表于 2022-4-18 10: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國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冉齡軒涉嫌與丈夫邱裕明等人,以“人頭助理”或浮報助理費等手法,詐領助理費148萬餘元(新台幣,下同)。助理指控被冉逼迫,將“薪資差額”捐給供佛的“公積金”,實際卻用於冉的私人開銷,包括供養禪寺師父、辦法事化解兒子車禍穢氣等。冉否認貪污,宣稱“助理不太懂佛教,也不太信佛”,台中地檢署昨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起訴冉齡軒與丈夫、助理共11人。


台中地院昨天裁定,今年2月羈押的冉齡軒以7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冉在韓國瑜角逐“大選”時,曾擔任台中競選總部發言人;國民黨去年改選黨主席,冉也曾領表但最後未登記。
起訴書指出,冉齡軒(五十五歲)從2018年12月連任第三屆議員後,涉嫌詐領助理費,手法有三:一是夥同經營葬儀社的丈夫邱裕明(六十歲),將葬儀社的李姓臨時工列為“人頭助理”;二是將助理費“低薪高報”,如詹姓助理月薪25000至30000元,冉向議會申報45000元,詹收到後再繳回15000至20000元“薪資差額”給冉;三則是林姓助理於2019年2月底離職,冉卻繼續向議會申報助理費,林將薪水28000元繳回給冉,冉卻當作私房錢花用。
此案爆發主因,是四名離職助理與李姓人頭助理向“廉政署”自首,部分助理指控,冉要求他們每月繳回“薪資差額”,用於供養菩薩的“公積金”,甚至要求在“助理繳交助理費自願單”簽名,威脅“如果不簽,就不要做了”;助理強調,“實際上我們都是被迫繳交”。
中檢統計,冉齡軒共詐領148萬餘元助理費,半數用於服務處開銷,另半數用於私人開銷,包括供養師父、辦家人消災法會、付兒子開車停車費,甚至匯款到大陸給念大學的兒子生活費,這都來自上述“薪水差額”。
冉齡軒不否認上述事實,但否認貪污,宣稱是助理同意浮報薪水,並自願繳回“薪資差額”,用於“公積金”幫助弱勢或支付佛堂費用。中檢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財罪”與偽造文書罪,起訴冉齡軒與丈夫邱裕明、葉姓助理(已離職),其他8名人頭助理或助理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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