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國務院方面發布了第三版台灣問題白皮書,全稱叫《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前兩版分別於1993年和2000年發布。 白皮書中再次全面闡述了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和有關政策,同時在個別細節上有所調整,我們一起關注、了解一下。
首先是關於如何解決台灣問題。白皮書中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同時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 和平統一,即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協商的前提和基礎,就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 在“一國兩制”的具體施行上,白皮書則表示,將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綜合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充分照顧台胞利益和感情。 解放軍艦艇靠近台島海岸
但是,2022年版的白皮書和2000年一樣,都提到要“爭取和平統一,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此外,2022年版的還加上了這樣一段話:非和平方式將是不得已做出的最後決定,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
那麼在實現統一過程中,可預見的是將受到一些如螳臂當車般的阻礙,這種阻礙可能來自內部,也可能來自外部。白皮書中就提到,要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圖謀,並點名斥責民進黨當局,拒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歪曲否定“九二共識”,甚至拋出“新兩國論”。 白皮書強調,民進黨當局的謀“獨”行徑,破壞和平統一前景,擠壓和平統一空間,是爭取和平統一進程中必須清除的障礙!
那麼除瞭如何實現統一,關於統一後台灣地區如何發展的問題,白皮書中也詳細指明了方向。 白皮書中提到了,“台灣特別行政區”的概念,表示台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各方面權益得到充分保障,真正實現在台灣當家作主。有祖國做依靠,台胞在國際上只會腰桿更硬、底氣更足,更加安全和更有尊嚴! 接在烏克蘭台胞回國
白皮書首次明確承諾,統一後,在施行一國兩制、確保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前提下,有關國家可以繼續同台灣特別行政區發展經濟和文化關係。 經中央政府批准,外國也可在台設置半官方機構,國際組織也可在台設立辦公機構。如此這般,才是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合理、合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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