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那年,在英國舞台劇界拿了無數獎項的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發表了她的第一部小說《一個人的朝聖》。
作品一經出版就爆火,風靡三四十個國家,全球銷量近五百萬冊。
喬伊斯也憑藉此書,獲得當年英國圖書獎「年度作家」。
小說講述了一個默默無聞的老頭哈羅德,因為患癌老友的一封信,開啟了徒步87天,長達627英里的朝聖之旅。
書中沒有自帶光環的人物,也沒有驚天動地的故事,卻深深觸動無數人的心靈。
正如作者說:“平凡人,也可以嘗試不平凡的事。”
我們行走在路上,時而緩慢,時而倒退,時而停留。
但不管怎樣,人生從來沒有白走的路。
你邁過的每一步,都在構建你的人生格局。
1 迷茫處,不要停下腳步
主人公哈羅德,65歲。
他退休後的生活千篇一律,每天早起睜開眼后,就是吃飯、看報、發呆、睡覺。
他沒有什麼朋友,幾乎不出家門,家裡冷冷清清,和妻子莫琳也沒什麼交流。
無聊透頂的日子,讓他在晚年陷入迷茫。
曾幾何時,他和莫琳也非常相愛,年輕的莫琳不顧父母的反對嫁給一無所有的他,後來兩人還有了一個兒子,一家三口其樂融融。
可二十多年前,兒子因抑鬱症在家中自殺,莫琳怨恨他對兒子疏於關心,整個家庭都沉浸在悲傷中,他生活的所有熱情和動力也停止在這一刻。
他在崗位上混到退休,平庸無為; 後來搬到鄉下,斷絕社交,從此熬過一天是一天。
本以為他會這樣麻木地走完一生,一輩子,就這樣算了。
一封來信,卻讓哈羅德的生活起了波瀾。
信是以前的老友奎妮寄來的,她得了癌症。
哈羅德拿著回信走向街角的郵筒,信明明已經放到黑幽幽的投信口,他卻止步不前,為自己回信上軟弱無力的話語感到羞愧。
這時,遇見的一個女孩,看見他六神無主的樣子,說: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
這句話點醒了哈羅德,他決定徒步600多英里去看望奎妮,期待用這種虔誠的方式,為她祈禱。
他知道自己不再年輕,也毫無遠行的經驗,甚至不得不面對身體的病痛和孤獨的煎熬,但是他想: “我不焦急,但也不拖拉。 只要一步接著一步往前走,總會到的。 ”
俗話說得好:人向前走,苦才退後。
人在迷茫的時候,無論往哪個方向走,只要不停下腳步,就總會找到出路。
當你走過這段時光,回頭再看,會發現自己遠比想像中強大,生命早有了抵禦絕望的力量。
正如書裡所說:
那種傷痛,就像在平地發現一個大坑,一開始你總是忘記有個坑,不斷的掉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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