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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也算言論自由”,黃暐瀚找出民進黨“立委”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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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w85695 发表于 2022-8-24 16: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進黨強推的“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引發各界反彈,近日也出現網友紛紛在各社群平台文章留言,“此則留言因為違反'中介法'已被刪除”,反諷“中介法”,“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踩剎車。媒體人黃暐瀚說,民進黨“立委”2013年是怎麼高喊言論自由不可碰觸的,現在不用言論自由了?“即使是謠言,也算言論自由”。
蘇貞昌昨天表示,會請相關“部會”要積極溝通,而要等到相關能夠做到大家都能夠接受,才會繼續進行。黃暐瀚在臉書表示,因為網絡輿情“大炸鍋”,原訂8月25日“中介法”的第四場公聽會,延緩舉辦。


黃暐瀚找出2013年“立法院”議案文件,上頭寫“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他表示,別的不多說了,自己看看2013年,民進黨“立委”是怎麼高喊言論自由不可碰觸的?“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這提案還列在“立院”的議事處,想否認都甩不開。“現在不用言論自由了?”
黃暐瀚說,他比較在意的是,明明原本叫做“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為什麼突然改名變成“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中介什麼?明明就是網絡“管理”、網絡“管制”,甚至都可以算是“網絡戒嚴”了。“在那邊'中介'什麼?想騙誰?”
島內網友留言“年輕人一定會炸鍋,民進黨是打算自毀選路”、“在野跟執政的標準不可能一樣的”、“如果人民連言論的自由都沒有,那就等著被推翻了”、“又是一樁兩套標準的演齣戲碼,爛爆了”。
另據報導,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在臉書表示,蔡當局現在企圖“數位中介服務法”納管Dcard、YouTube、Facebook等社群平台,要求平台“不刪假訊息最高罰500萬(新台幣,下同)”,比社維法的“假訊息最高罰300萬”還要誇張。可以想見,未來平台為了避免爭議,一定被警告就刪文,根本把言論自由破壞殆盡,這種“數位一言堂”絕對是史上最惡法。
趙少康指出,2013年面對納管網絡言論的“電信法第九條”爭議,蔡英文還大動干戈,在臉書上說“使用網絡發表意見、接收資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不容剝奪”,怎麼當了領導人後,不只關閉沒收中天新聞台,還大搞言論恐怖,封殺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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