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宮崎駿最知名的電影《千與千尋》上映的第21周年。
有人說,高中時第一次看,只沉迷於其中奇幻美景; 如今步入社會成家立業,再看已是眼淚婆娑。
初識不知影中意,再看已是影中人。
1 貪婪,是人生的原罪 貪婪,最後也是一場空
《千與千尋》教給我們的第一個道理就是:做人不能太貪婪。
在誤入神靈世界后,千尋的父母在冷清的街道上,發現香氣四溢的美食。
在不顧千尋的勸阻,又未經過主人允許時,他們便開始大快朵頤。
吃的越多,就越沉溺在美食中無法自拔,直到天黑都停不下來。
在千尋逛一圈回來時,他們已經變成了兩頭豬。
湯婆婆給出的理由是,享受了本不屬於自己的美食,只能變成豬來抵償。
人一旦有了貪念,最後只會變成被慾望控制的動物。
然而現實中的我們,在面對誘惑的時候,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見好就收呢?
還有湯屋的青蛙,因為貪財,在熄燈后獨立來浴室地板縫裡找金子。
在看到妖怪無臉男混入湯屋后,第一時間沒有逃跑去舉報。
而是被無臉男用金子誘惑,最後成了無臉男的腹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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