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說: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
毛姆寫《刀鋒》的時候,已經七十多歲了,功成名就,享譽世界,也不用再為金錢擔憂,小說初稿完成時,他說:寫這本書帶給我極大的樂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覺得這本書是好是壞。
我終於可以一吐為快,對我而言,這才是最重要的。 於他而言,這本書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不用在意別人的看法是好是壞,他只是想寫自己的東西。
為什麼叫刀鋒?《奧義書》里說:「剃刀邊緣無比鋒利,欲通過者無不艱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贖之道難行。 ”
在書中,拉裡也是一個不在乎別人看法的人,他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去活,哪怕那種方式在別人的眼裡,是徹頭徹尾的失敗,他也不在乎。
實際上,活在別人的眼裡,無論你做得多好,都無法讓所有人滿意,總有人在詬病你。
而活在自己的心裡,好不好,自己知道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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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拉裡服役於空軍,見慣了生死,前一天還在一起聊天的戰友,突然之間就生死相隔。
一次遭遇戰中,戰友為救他不幸犧牲。
在戰場上,拉裡兩度受傷,表現出色。
退伍回家后,監護人建議拉里讀個大學,被拉裡拒絕了。
監護人以為他是飽受戰爭折磨,想好好休息一段時間,可是一年過去了,不少業界老闆雇傭拉裡,都被他婉拒了。
拉裡的未婚妻伊莎貝爾是豪門千金,對婚姻和事業都有明確的規劃。
丈夫不說要功成名就,最起碼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可以支付小資生活的開銷。
可是拉裡呢?
拒絕了很多好的工作機會,整日就在閒逛,雖然每年有3000塊錢的年金,足以應付簡單的生活,可是這種生活讓伊莎貝爾受不了。
為了以後的生活考慮,伊莎貝爾建議:「你可以去律師事務所或念醫學院啊。 ”
拉裡回答:「那不是我想做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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