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人,他的頭像還被印在百元美鈔上,同時被投資人查理·芒格奉為終生偶像。
他只上了兩年學,卻獲得了哈佛大學和耶魯大學的榮譽學位;
他出身卑微,卻是《獨立宣言》的簽署人,後來還成了美國開國元勳之一;
他的智商並不突出,卻揭示了雷電現象,被譽為「近代電學之父」;
同時他還是一位出版商、印刷商、記者、作家、更是傑出的外交家和發明家。
這個取得了眾多耀眼成就的人,便是本傑明·佛蘭克林。
在《佛蘭克林自傳》里,他記錄了自己波瀾壯闊的一生,也道出了自己成功的秘訣。
他在書中寫道:“人生的意義,在於不斷地超越自我。”
很多時候,一個人的成長,就是與人性對抗,不斷克服自身弱點的過程。
實都是“反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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