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4月1日審理纏訟逾15年的公務機要費等案,進行更二審程序,除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停審、吳淑珍請假,其餘被告皆被傳喚出庭。陳水扁今天舉行記者會,強調“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他也公開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饋贈支出,其中甚至包括饋贈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及資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從2001年起,陸續以公務機要費支出共450萬元(新台幣,下同)。
根據陳水扁提供的資料,2001、2002年間,施明德請託時任扁辦參議郭文彬幫忙借款,郭文彬將此事告訴陳水扁,陳水扁即透過幕僚馬永成轉交50萬元現金給郭文彬,再由郭文彬交予施明德。 2004年間,施明德又請郭文彬協助借款,郭文彬再次向陳水扁報告,隨後陳水扁將100萬元交請郭文彬轉予施明德。2005年5月26日,施明德女兒施雪蕙罹患心肺疾病接受肺臟移植手術,陳水扁知悉後,又托郭文彬轉交100萬元慰問金給予施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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